歷史上的今天:1949年7月12日,中共中央財政經濟部與華北財經委員會合并組成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同年10月,成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簡稱“中財委”。2、1986年7月12日,國務院發布《國有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國有企業招用工人暫行規定》《國有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和《國有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勞動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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